化妝品贈品暗藏殺機,消費者采購需謹慎2012-2-16 0:01:17 來源:m.sienet.cn 閱讀數:
不少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擴大銷量,采取搭配銷售商品的方式,只要消費者額外加一定金錢,就可以獲贈相關產品。這種銷售方式在各大商場都可以看到,很多消費者也曾經從中“獲益”。那么,你是否曾經關注過這些贈品的質量呢?贈品可以正常使用嗎? 近日,記者接到周小姐電話,她說自己曾經在廣百佳潤店雅芳專柜,購買了價值229元的化妝品,根據導購所謂的“溫馨提示”,自己加價29元獲贈了其他兩款雅芳的產品。但是回家打開包裝,卻意外發(fā)現其中一款贈品已經過期長達兩個月之久。 
周小姐意識到自己買到了過期產品,二月九日她再次來到廣百佳潤店,想討個公道。《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根據此規(guī)定,周小姐向商場索要相當于原化妝品兩倍的價格,但是商家拒絕支付。經過較長時間的協(xié)商,周小姐與商場達成協(xié)議,商場除了將周小姐那款過期產品更換為保質期內的同款產品之外,追加賠償了與其所夠商品同等價值的商品。 目前,廣百專柜已經對所有商品進行檢查,所有過期產品均已經進行做下架處理,同時做出承諾,一旦消費者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可要求十倍于所購商品的賠償。 記者提醒各位愛美女士,在購買“贈品”時,要關注一下產品的質量,如果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請及時拿起法律武器,通過與商場協(xié)商或者訴諸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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